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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報紙有一篇標題:北市兒童福利聯盟開放單身以及同志家庭領養
 
其實  以前就想領養小孩子  起因是覺得現在很多世俗的體制
 
簡直可以說是莫名其妙   不孝有三無後為大  這點讓我很不認同
 
雖然我沒問過我爸媽的意思  但是我個人自私的認為
 
下一代所要傳承的是內在的精神  而不是所謂的血統
 
會在意血統的歷史  往往是最為血腥的一段黑暗時期
 
領養這個問題我想了很久  其實一直以來都會注意關於這方面的消息
 
長時間我困惑在是否必須要雙親家庭才具有資格領養
 
今天的一篇文章解答了我的困惑  也為關於領養的這一條路有了一個方向
 
領養不是以往的人口販賣或是送人做子的傳統 
 
必須經由政府相關部門的審核 從 經濟面  心裡層面  以及精神態度方面
 
種種的課程 考核  審議  到最終的結果 
 
不光要錢  不光靠一腔的熱血  不光自己以為可以做得到
 
要成為領養人 也許要比接受懷胎更為煎熬的過程
 
親生子的都會有不受教而讓父母痛心的時候
 
那對於一位從天上來到人間被遺棄的天使時  要以多少倍的耐心跟心去陪伴
 
難怪台灣俗語說  養育之恩大過親生 
 
孩子在肚子10月呱呱墜地    而長大成人卻是養育的人一輩子的牽掛
 
從他走路  說話  上學  出社會  當兵  嫁人  到另一個家庭的組成
 
我總是想真的能夠如此  那應該會多美好
 
你會問我 我為什麼不喜歡自己的 
 
我會告訴你 與其堅持要有自己的小孩  而勉強自己在勉強另一半
 
再一切都是有意的計畫之下  我覺得小孩子不是一個真正的生命
 
而純粹是為了社會的價值觀而所製造出來的產物
 
 
如果是兩人之間一個自然的產物  沒有給背負任何責任之前
 
親生的孩子也沒有刻意地迴避之需  只是台灣的社會能夠接受的有多少
 
多少家庭想抱金孫  長孫就是比長孫女得人疼 
 
重男輕女的觀念  還是隨處可見  不能生比不想生還承受莫大的痛苦
 
 
我的家庭出我這一個怪咖的小孩  我的爸媽反而沒有給我任何壓力
 
不作姦犯科  不燒殺擄掠  不偷搶拐騙
 
一切就是給我自己決定  自己選的路自己去負責
 
你說台灣現在的觀念還是如此傳統嗎?
 
前幾天  王精明販嬰的事件可以得到不少資訊
 
首先  需要小孩的家庭依舊不少  但是卻只刻板的想要毫無記憶的嬰兒
 
會選擇男孩女孩而且價碼不同   買者不光是夫妻連公婆都有參與
 
這種種訊息  告訴我們  買賣嬰兒有市場是來自社會有需求
 
反觀育幼院的小朋友  卻是缺乏一個願意長時間去關懷的家庭
 
今天開放單身條款  我是持正面的看法  只是這點卻是需要更嚴苛的把關
 
不然一但毫無行為能力的小朋友落入戀童癖以及不法份子手裡
 
成為了一個更為悲慘的受害者  更成為他們的二度傷害
 
一切都只是開始  聽說申請過程繁瑣以及審核的嚴苛
 
從現在開始 一步一步的開始實行 
 
也許  有緣份的小孩是轉個彎來到你的身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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